出租汽车要营运,坚决做到“十三个必须”

为有效阻断疫情,加强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实现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不感染、发现疑似会处置、次生矛盾能化解、运力调度有保证”目标,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出租汽车营运坚决做到“十三个必须”。

一、营运车辆必须配齐“五个一”。即:口罩、消毒液、喷壶、消毒记录本、乘客信息登记本。

二、营运车辆必须做到“双戴两消毒”。即:司乘双方佩戴口罩、车辆一天不少于两次消毒。

三、已办理智慧码的营运车辆,使用电子方式收费时必须使用智慧码方式。

四、营运车辆必须落实暂停跨省市营运规定。营运区域包括:西安市行政区域、西咸新区、咸阳机场(只能搭载回西安人员)。

五、停运后初次上岗驾驶员必须落实岗前疫情防控专题知识培训。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登记乘客乘车信息规定,坚决做到司机下车登记、司机自己填写、记录信息详细完整(乘客姓名、身份证号码、上下车地点及时间,时间必须明确到分)。

七、驾驶员必须落实出租汽车暂停对疫区人员(疫区范围以企业通知为准)提供服务的规定。

八、驾驶员发现疫区乘客,必须做到登记信息、原地报告(属地防控指挥部或110)、等侯配合(机场、火车站、北客站区域交由各场站按工作流程处置)。

九、驾驶员特殊情况处置情况必须即时报告至所属企业。

十、经营企业必须即时向市处报告驾驶员特殊情况处置情况。

十一、负责行业集中消毒点工作的企业,必须按要求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车辆消毒、检查车辆“五个一”“智慧码使用”、灌注消毒液”三项职责。

十二、工作人员、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车辆承包人、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行业疫情防控指令,确保政令畅通。

十三、管理部门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企业、车辆、驾驶员,必须从快、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