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108国道K1407+465~K1501+750段(周至县与武功县交界处~周至县与佛坪县交界处)公路安全设施状况及路况水平,经上级批复对该路段进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及养护施工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周边群众及过往车辆通行安全,需对施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施工范围:
108国道K1407+465~K1501+750段(周至县与武功县交界~周至县与佛坪县交界)。
三、交通管制方案:
1、108国道K1407+465~K1412+500段(周至县与武功县交界~周至县北大门)、108国道K1415+018~K1501+750段(周至县南大门~周至县与佛坪县交界)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安排,占用一个或两个车道,行人及车辆根据现场临时交通指示标志减速通行。
2、108国道K1412+500~K1415+018(周至县北大门~周至县南大门)段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安排,占用半幅施工,行人及车辆根据现场临时交通指示标志减速通行。
四、注意事项: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群众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服从现场交通疏导。社会车辆和行人因拒不听从指挥强行通过或在未放行路段私自通行造成交通拥堵或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一切法律责任后果自行承担。
在施工期间带来的通行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望广大群众和驾驶员积极配合。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路局
周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