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310国道K1199+940~K1245+500(周至县与鄠邑区交界~周至县与眉县交界)公路安全设施状况及路况水平,经上级批复对该路段进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及养护施工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周边群众及过往车辆通行安全,需对施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施工范围:
310国道K1199+940~K1245+500(周至县和鄠邑区交界~周至县与眉县交界)段。
三、交通管制方案:
1、310国道K1199+940~K1236+500(周至县和鄠邑区交界~周至哑柏镇)工程施工期间,占用一个车道或半幅施工,行人及车辆根据现场临时交通指示标志减速通行。
2、310国道K1236+500~K1245+500(周至哑柏镇~眉县界)工程施工期间,占用半幅施工,禁止三轴及以上车辆通行,请限行车辆绕行北横线(X319)或G30连霍高速;非限行车辆根据现场临时交通指示标志减速通行。
四、注意事项:
道路施工期间,请过往群众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服从现场交通疏导。社会车辆和行人因拒不听从指挥强行通过或在未放行路段私自通行造成交通拥堵或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一切法律责任后果自行承担。
在施工期间带来的通行不便,敬请群众和司乘人员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路局
周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