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主城区2023年度下半年出租汽车加注M100甲醇燃料审计及补贴核算情况公示

按照《西安市鼓励甲醇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市政发〔2018〕54号)、市财政局等五个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鼓励甲醇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财函〔2018〕2628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西安市鼓励甲醇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财函〔2018〕242号)精神及市政府领导关于《西安市甲醇汽车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甲醇燃料补贴相关工作的请示》(西醇车办字〔2020〕3号)批示要求,我局行业管理部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西安市甲醇出租汽车加注M100甲醇燃料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有关审计及补贴核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核算依据

(一)聘请第三方机构(西安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M100甲醇燃料的采购、销售环节进行专项审计,核对西安市甲醇出租汽车加注甲醇燃料数量,以此作为向甲醇加注站核拨甲醇燃料补贴的依据。

(二)按照《西安市甲醇汽车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19年1号)文件精神,出租车M100甲醇燃料补贴后价格1.9元/升,市场价格按照2.5元/升核算。

二、时间范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审计及补贴核算情况

2024年4月,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专项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西同咨审字[2024]第001号)。经西安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及资料查验,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26座甲醇加注站)共计为我市主城区出租汽车加注M100甲醇燃料8735.1592升。按照0.6元/升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共计5241.09552万元(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6日。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反馈,联系电话:86787357。

附件:2023年下半年主城区出租汽车加注M100甲醇燃料情况及补贴资金核算表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2日

附件

2023年下半年主城区出租汽车

加注M100甲醇燃料情况及补贴资金核算表

企业名称

燃料量

(万升)

补贴标准

(元/升)

补贴资金

(万元)

备注

1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2个加注站)

6768.0164

0.6

4060.80984


2

西安中源加油站

(2个加注站)

1024.7305

0.6

614.8383


3

陕西今时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个加注站)

408.6395

0.6

245.1837


5

陕西川延新能源有限公司

(1个加注站)

210.3364

0.6

126.20184


8

陕西长庆隆都实业有限公司

(1个加注站)

323.4364

0.6

194.06184



合计

8735.1592

0.6

5241.09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