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西安甲醇出租汽车加注M100甲醇燃料情况公示

按照《西安市鼓励甲醇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市政发〔2018〕54号)、市财政局等五个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鼓励甲醇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财函〔2018〕2628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西安市鼓励甲醇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财函〔2018〕242号)精神及市政府领导关于《西安市甲醇汽车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甲醇燃料补贴相关工作的请示》(西醇车办字〔2020〕3号)批示要求,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西安市甲醇出租汽车加注M100甲醇燃料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有关审计情况公示如下:

一、核算依据

聘请第三方机构(西安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M100甲醇燃料的采购、销售环节进行专项审计,核对西安市甲醇出租汽车加注甲醇燃料数量,以此作为财政部门向甲醇加注站核拨甲醇燃料补贴的依据。

二、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甲醇燃料加注情况

经第三方审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西安市甲醇出租汽车共加注M100 甲醇燃料8641.6313万升。具体情况如下:

(一)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3座甲醇加注站)供应给我市出租汽车M100甲醇燃料6076.0388万升。

(二)西安中源加油站(2座甲醇加注站)供应给我市出租汽车M100甲醇燃料842.1299万升。

(三)陕西今时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座甲醇加注站)供应给我市出租汽车M100甲醇燃料469.1588万升。

(四)西安隆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座甲醇加注站)供应给我市出租汽车M100甲醇燃料147.3520万升。

(五)陕西川延新能源有限公司(1座甲醇加注站)供应给我市出租汽车M100甲醇燃料235.6845万升。

(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2座甲醇加注站)供应给我市出租汽车M100甲醇燃料229.2695万升。

(七)陕西天强明德能源有限公司(1座甲醇加注站)供应给我市出租汽车M100甲醇燃料420.4449万升。

(八)陕西长庆隆都实业有限公司(1座甲醇加注站)供应给我市出租汽车M100甲醇燃料221.5529万升。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反馈,联系电话:86787357。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