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1号)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推进交通运输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项目带动战略,公开中省市支持我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实时公开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处、建设管理处、道路运输处、综合交通处、西安公路局)

(二)推进西咸交通运输一体化信息公开

2.加大西安与西咸新区交通运输规划衔接、基础设施建设、公交无缝对接等情况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城市客运处、局属各相关单位)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3.围绕“行政效能革命”,大力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按规定发布、动态调整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设标准统一、操作便捷、事项齐全的政府服务网,公开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申请材料应该有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份数和规格、填表须知、受理标准、是否需要电子材料等信息。全面梳理公布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情况。(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局行政审批办、建设管理处、道路运输处、局属各相关单位)

4.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5.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形成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信用西安、信用陕西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我市各类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责任单位:局属各执法单位)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预算报告公开内容,增加公开编制说明、上年度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和经费公共预算情况等。通过局门户网信息公开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财务管理处)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7.推进涉及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破解民生“九难”相关措施、工作成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交新增线路情况。加大对《问政时刻》、《每日聚焦》涉及我局问题整改信息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

(五)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8.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公开。建立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非涉密)的会议,应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对于涉及局制发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预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听证座谈、网络调查、媒体沟通、咨询协商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9.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公文属性说明、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规定,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都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在局门户网站媒体发布,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责任单位:信息制发单位、处室)

10.重视热点问题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公众普遍关切的舆情信息,要依托现有平台资源,及时全面地予以公开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涉及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应在24小时内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公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11.公开行政执法清单。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公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责任单位:局属各执法单位)

12.严格落实《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市法制办报备,并于印发之日起3日内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责任单位:信息制发单位、处室)

13.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4.市局门户网站要及时、准确依法公开交通运输政府信息,使门户网站成为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公众获取交通运输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强化服务和互动功能。要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的管理和维护,明确专人负责查看,保障了门户网站页面稳定和人民群众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的畅通。(责任单位:办公室、科技信息处)

(七)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5.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一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对申请人以各种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受理,不可设置障碍提高申请门槛,不能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和受理。二是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全面认真地调查研究,做出准确判断,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做出正确答复,坚决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就轻率答复的现象,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是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依法依规妥善办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局属各单位、各处室各负其责)

16.加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局属各单位、处室各负其责)

三、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