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通局关于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管理,理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体制,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强化行业监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根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批复》的职责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由你处负责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考试工作,对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望你们加强管理,改善培训设施,加强师资力量,强化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增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规范服务的意识,推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