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通局关于开展交通市场秩序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春运期间安全有序和谐稳定,市局决定从元月20日到3月30日开展交通市场秩序整治活动,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从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入手,整顿交通客货运市场秩序,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改善交通运输环境,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市场秩序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强院省副局长 成 员:李斌科、梁 敏、史建魁、马 旭、张振民、候海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办公室主任由马旭担任,副主任由候海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落实、信息收集、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交通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元月20日至元月26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召开交通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在客运站场、道路运输、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元月27日至3月27日为全面整治阶段。局系统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任务,尽快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3月27日以后为检查验收和巩固成果阶段。由局交通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小组对全系统进行检查和验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顿 1、陕西省西安汽车站 重点部位:东西八路、东西七路、尚德路、北新街、尚德门里西侧顺城巷等区域。 整治内容: 一是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一些下线老旧车辆、社会上的私家车以及单位用车; 二是旅游运输经营者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的超范围经营; 三是跨省及跨地市班线经营者不按核定线路和站点经营; 四是无进站证车辆私自进站经营或车辆出站后在站外兜圈绕行等违规行为; 五是与公安部门及省西安汽车站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班线客运的组织者,特别是对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以及依附在客运站场及周边区域的“车托”、“票托”进行打击。 责任分工:市运管处安排城北运政稽查大队、城东运政稽查大队、直属稽查大队和新城运政稽查大队4个运政稽查大队加大打击力度,分区域组织实施,集中开展整治活动。 2、其他客运站场 重点部位:客运站场周边 整治内容: 一是对丰庆路客运站西宝南线长线短跑车辆以及站外经营和黑车进行查处; 二是对城西客运站咸阳方向的无证面包车辆进行查处; 三是对城北客运站及城东客运站站外及周边区域的“车托”、“票托”进行打击; 四是对城南客运站站外非法揽客、违规经营的出租车辆、私家车辆及部分快捷货运车辆进行查处; 五是对临时站场以规范站场经营秩序、保障车辆运行安全为重点进行治理整顿。 责任分工:全市其余15个运政稽查大队在各自辖区根据客运站场周边情况和特点分别采取驻点、巡查、暗查、联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整治力度,保证春运期间我市道路旅客运输秩序。 (二)城市公交秩序整顿 整治内容:着重解决服务态度差、行车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1、驾驶员和乘务员在工作中要使用文明、规范的服务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2、驾驶员文明行车,遵章守纪,做到公交车进站、出站有序。严禁进站不靠边、不走公交专用道、十字路口抢信号等违规行为。 3、坚决杜绝“三品”上车,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行为和其他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要及时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发现可疑滞留物品,要及时疏散乘客,并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到安全处置。 4、公交企业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调度车辆,增加高峰时段公交运力投放,提高运输效能,缓解乘车拥挤矛盾。 5、公交企业要在大的客流集散点,设立志愿者文明纠察岗和文明纠察员,纠正不文明乘车行为,市内公交起点站设立醒目标志,开展“跟我排”乘车活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提高市民文明乘车意识。 6、公交企业要重点实施六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对公交驾驶员早出车、晚收车、中午换班、进出站,安全行车监督考核,二是对乘务员文明用语、报站服务监督考核,三是对调度员执行调度计划、准点放车监督考核,四是对车容车貌监督考核,五是对路牌、腰牌等营运标识监督考核,六是对候车棚、站牌规范整洁监督考核,为乘客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快捷、经济的乘车条件。 责任分工:市运管处城市公交稽查大队,以规范公交客运市场秩序为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依附在城市公交线路从事非法经营的活动依法进行清理整顿。同时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公交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三)出租汽车秩序整顿 重点部位:火车站、飞机场、各大客运站场周边,各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附近,玉祥门,凤城四路、西万路、十里铺等部位。 整治内容: 1、查处无任何营运手续,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 2、外地出租汽车和区县出租汽车进入城区驻点营运的车辆。 3、套用出租汽车牌照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非法营运车辆。 4、严查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特别对火车站周边、机场、各大客运站、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拒载、议价、拼座、绕道、不使用计价器以及滞留、乱停乱放等严重违规车辆。 5、各受委托执法单位加大区域市场监管力度,一是严厉查处辖区内非法营运和各类服务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广大经营者的学习教育,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证》所规定的范围进行营运,严禁跨区营运。 责任分工: 1、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组织四支市场秩序纠违稽查队,在东、南、西、北四个重点区域,采取白天与晚上、平时与节假日、大规模检查与小分队巡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对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客运站周边及旅游景点和宾馆、饭店的违规营运车辆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驾驶员服务行为。 2、组建一支“打黑”稽查队,对火车站、机场、旅游景点、客运站场、城乡结合部等黑车活动较集中地区,进行专项整治,净化客运市场。 3、出租汽车管理处在整顿期间,成立快速应急处理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处理和答复。 4、火车站管委会、机场交巡警支队要对辖区内营运车辆,进行突击检查,并建立24小时全天候检查和投诉制度,重点查处拼座、拉客、倒客、宰客、拒载、不使用计价器以及滞留、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各单位要利用驾驶员学习日、车辆定查日、公司简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驾驶员充分认识违规营运对城市形象和行业的危害,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城市良好形象做出贡献。 (三)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量化考核,确保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四)依法行政,稳妥推进。各单位要把交通综合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具体执法工作中,要坚持宣传教育引导劝离、行政处罚、查扣车辆并用的原则,以疏导和治理相结合,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引发社会矛盾,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五)保持信息联络畅通。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全力支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活动结束报告工作总结。突发和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