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工程处,市质监站,各区县二级公路网化工程项目部:
  为规范我市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0〕954号、《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陕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陕交发〔2010〕8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由我市负责所属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评价有关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信息的收集、审核和上报。现就开展我市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简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和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等工作。
  组 长: 杨党校 市交通运输局 总工程师
  副组长: 何新民 市交通运输局 副巡视员
  武彦林 市质量监督站 站 长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监察室、建设处、市公路局、市工程处、市质监站
  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站,办公室主任由武彦林站长兼任。
  市交通运输局设立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监督举报电话:029一86787351 88238561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全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以及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评价相关工作。
  市质监站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以及全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评价有关工作,完成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汇总、整理、负责信用评价初步评价和复核工作。
  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全市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评价有关工作。
  市工程处负责全市公路工程重点项目(二级公路网化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评价有关工作。
  三、高度重视,夯实责任,认真开展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负责领导,安排业务过硬、具有相应管理经验的人员专职负责,确保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