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及基准(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新城区经贸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依法行政办发〔2011〕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交通运输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法制办安排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及先行试点的经验,按照职责权限,对涉及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7部市政府规章和1部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处罚职能进行了分析汇总,制定出《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示制度(试行)》、《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明理由制度(试行)》、《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监督奖惩制度(试行)》等四个制度和涉及道路运输、汽车维修和出租汽车三个行业的《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认真做好宣传、公示、执行工作,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1、《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2、《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示制度(试行)》
     3、《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说明理由制度(试行)》
     4、《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监督奖惩制度(试行)》
     5、《西安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