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有关情况

根据部、省相关规定,我局认真学习领会部、省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其他兄弟城市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试行两年多来的工作实践,修改完成《西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20年12月与2021年5月,分别向西安出租汽车行业与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面向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征求意见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向全行业印发通知,就《实施细则》修改情况征求全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平台)、驾驶员及西安出租行业协会意见。此次共收集30条意见及建议,其中无效建议4条,有效建议26条,共采纳7条。主要修改驾驶员培训教育内容、引入行业协会参与考核等具体内容。

《实施细则》首次纳入网约车相关内容,在修改过程中,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多次征求网约车平台和西安出租行业协会的意见,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西安出租行业协会也通过驾驶员权益保障部征求了部分驾驶员与个体工商户代表的意见,经反馈,均无修改意见。

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5月31日,我局在征求出租汽车行业意见并完成修改的基础上,通过我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期限为5月31日至6月30日。截止6月30日,通过邮箱共收集9名市民群众意见和建议18条,其中无效建议4条,有效建议14条,采纳1条。主要修改了明确行业管理机构可在车辆及互联网应用程序客户端标注企业与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的内容。

综上,我局通过上述形式,共征集了48条意见和建议。经研究讨论,采纳其中8条建议,未采纳40条。

《西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统计表(社会公众)
序号名称意见建议备注采纳情况不采纳理由
1kfbp7689@sina.com网约车公司以租代购坑了太多人,现在涨价、抽成也很严重,对这种行为,应该把网约车公司弄成B级,然后向社会公布,尤其是滴滴这种平台,前期因为反垄断已经被政府给约谈了,应该在这种考核过程中,详细考核考核,看是否有改观。无效建议1条未采纳无实际内容
2Patrick.Wu1.网约车司机的扣分标准从1分到20分级别太多,建议减少扣分级别,把扣分等次扁平化。
2.现在坐滴滴快车,感觉很多司机服务很差,绕路很严重,建议有关部门要多处罚,通过扣分,把不合格的司机清理掉,让我们老百姓能安心坐车。
有效建议1条
无效建议1条
未采纳1.依据交通部考核办法所设立
2.无实际内容
3Raindrops1.因为行业驾驶员流动性大,建议缩短驾驶员的考核周期。
2.建议对于一些表现不好的驾驶员,设置终身禁入措施。
3.建议对一些大型企业,单独设置考核的标准,不能与小企业实行一个标准。
4.建议对于网约车平台违规行为,应吊销其营运资格。
有效建议4条未采纳1.考核周期依据交通部考核办法所设立。
2.无法律依据。
3.考核办法需对考核对象保持一致性和公平性。
4.无法律依据
4syxxb_kongfb@126.com这个政策挺好,但是坐车过程中,没有看到司机和车都是什么等级,希望能把这个考核的结果让乘客能一目了然的看到,在公示工作的层面,加大信息公开披露的力度,这样老百姓以后坐车,也能选择更优秀的司机,享受更好的服务。有效建议1条已采纳
5tp雨点出租车司机的整体服务水平还是有很大改观的,但是建议通过培训提高司机的综合素质,培训教育的分值比较低,建议增加分值有效建议1条未采纳现行考核办法相较以往已大幅提高培训教育分值占比。
6杯子缺个口认真研究了这个征求意见稿,我认为西安市针对出租车进行单独考核的方法值得学习借鉴,对企业、车、司机分级分类分等,便于对他们的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化管理,也是值得期待的。无效建议1条未采纳无实际内容
7倒转流年丶只为一眼红颜1.建议增设企业的考核等级,分的更加详细一些。
2.建议取消巡游车单车考核,保留企业和驾驶员即可。
3.建议将出租汽车车辆承包人纳入考核。
4.建议企业要对好的驾驶员进行奖励。
有效建议4条未采纳1.考核等级依据交通部考核办法所设立。
2.设置巡游车单车符合法律规定,目的在于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3.考核对象交通部考核办法所设立,承包人并未考核对象。
4.考核办法已有规定
8雨昕目前西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比前些年好了很多,但是在晚间和火车站这些地方仍然会有一些坏的司机,建议加大对这些司机的查处力度。严查违规行为,还人民一片好的客运环境。无效建议1条未采纳无实际内容
9/kai 小寇1.鉴于网约车目前服务质量大幅下滑,建议严格网约车平台的考核。
2.建议增加网约车车辆的考核,像巡游车一样。
3.建议在考核实施过程中,严格考评程序。
有效建议3条未采纳1.无具体应严格考核的内容。
2.考核对象交通部考核办法所设立,网约车车辆无经营权概念,并不涉及单车考核。
3.属于考核操作层面,与考核办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