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局属相关单位: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司发〔2021〕99号)要求,依照《西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市政办发〔2020〕25号)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全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20年10月至今,本单位办结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征用等案卷。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1年11月5日-11月30日)

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对本单位案卷开展自查,严格按照标准对每一案卷进行打分、然后装订、编号、归档、列明目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需同时备齐视频资料等执法全过程记录材料,以备抽查。请各单位于12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参见附件1格式)报市局(政策法规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二)抽查阶段(2021年11月20日-11月30日)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2021年以来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目录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处),市司法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在各单位案卷自查的基础上对2021年以来各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视情况在全市通报。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行政执法单位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的意义,学习和掌握新修订的《西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自查、打分、归档等工作。严格标准,认真梳理工作当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及时查缺补漏、完善补充。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案卷评查,市司法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单位案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全市通报,各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选择有经验、懂法律、负责任的人员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及自查工作,并及时研究整改,以优秀的执法案卷质量迎接市上的抽查。

(三)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执法案卷目录及自查报告。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