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市交通运输行业“三个经济”资金奖励政策申报指南》的解读


7月17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2020年西安市交通运输行业“三个经济”资金奖励政策申报指南》,现对《指南》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全面推进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工作方案(2020-2022年)(市办字[2019]198号)》有关要求,确保支持政策落地实施,按照《西安市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二、主要项目

1.鼓励建设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开展空铁联运和公铁联运示范,对我市纳入国家示范工程的承担单位(企业)按中央补助资金的20%给予支持。

2.对在我市注册且接入省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平台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给予其所缴纳增值税35%的等额资金奖励。

三、关于申报条件和要求

1.凡是申报交通运输行业“三个经济”支持政策的企业,需登录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进入“三个经济”支持政策申报平台,由西安市大力发展“三个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质审查工作。

2.“三个经济”办公室按照企业申报政策类别将申报项目分类转发,各项政策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的资质审查。由下列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审查企业相关资质: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企业营业执照;

西安市统计局负责核查是否纳入规上企业;提供相关行业排名及营业收入数据;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

西安市信息中心(西安市联合征信中心)负责核查企业信用信息情况;

西安市税务局负责核查企业纳税情况及地方留成情况。

3.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对通过资质审查的企业申报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后确定补助资金发放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