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推进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一、总体原则..................................................................................... 1

二、建设重点..................................................................................... 1

(一)信息化重大工程................................................................ 2

(二)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程.................................................... 8

(三)业务系统深化应用............................................................ 8

(四)信息化发展条件建设..........…………………………………9

三、推进策略................................................................................... 10

四、工程管理................................................................................... 11

附件:“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框架体系.................... 13

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原则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确保工程建设整体性和协调性。按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加快制订和完善交通运输信息化基础性关键标准,部省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合力推进重大工程和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工程建设的有序性。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需求,加强对信息化重大工程和试点示范工程的分类指导。按照各部门各地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条件,有序分步组织实施。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规范性。加强信息化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强化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严格实施项目效能评价和绩效管理。

二、建设重点

推进重大工程和示范试点工程的建设应遵循顶层设计思想,根据部门业务职能,梳理业务关系,相应划分工程建设分项工程,明确各分项工程间关系,依托建设条件,细化建设内容及阶段性目标,明确实施策略,确定工程组织管理模式,有效推进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推进技术路线如图所示。

细化建设任务

分析业务职能

梳理业务关系

划分建设分项工程

确定组织管理模式

明确实施策略

工程实施

明确分项工程关系

明确建设目标

分析依托条件

图1 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进技术路线图

(一)信息化重大工程

1.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工程

该工程包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道路运输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水路运输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水上交通安全运行管理与搜救指挥系统和公路水路安全监督与应急处置系统。

通过建设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采集交通基础设施、运载装备、运行环境等动态信息,补充校核基础信息,为部省两级数据中心的形成提供数据支撑。重点解决:

——交通基础设施、运载装备、运行环境的可视、可测、可控;

——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指挥;

——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决策支持。

(1)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

建设互联互通、协同高效的部省两级路网管理平台,依据部颁相关技术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建设管理原则,完善路网监测点的布局,依托路况、气象、占道施工、交通管制、突发事件等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基于路网基础数据管理,将桥隧管理、路面管理、路政管理、收费管理、监控管理等集成到统一的路网运行管理平台上,开展部省两级桥梁和路面管理系统联网管理工作,重点实现公路技术状况监管、桥梁安全动态监管、路网运行监测、状态评估、预测预警、事件处置、协调调度,以及相关信息管理与发布等各项功能。重点解决部级数据需求规范化采集、交换和监测点信息上传及部省两级平台的互联互通。

(2)道路运输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

依托已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道路运输运政信息系统,实现对车辆营运状态进行动态跟踪和数据交换。重点实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应急运力和紧急物资运输管理等功能,并进一步强化部省两级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3)水上交通安全运行管理与搜救指挥系统

加强对港口、航道及通航枢纽、危货运输和船舶交通等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重点实现内河航道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港口运行管理与港口安全保安、船舶交通管理与搜救指挥等功能。加强对“四客一危”船舶动态跟踪监测,并将海事、救助、地方港航管理等部门的水路交通安全监控信息整合接入部级系统,实现部及直属机构与省级港航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换。

(4)水路运输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

­跟踪地方对重点物资的需求,加大与港口生产管理系统、港航EDI信息服务系统、船舶交通监控系统的联网,协调铁路、公路、港口相关部门,实现对主要港口重点物资和应急运力的动态监控,评价区域或流域水路运输运行状态,开展港口重点物资的跨区域运输协调和应急运力的调度管理。

(5)公路水路安全监管与应急指挥系统

建成多网联动的部省两级公路水路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在整合接入公路、运输、港航、海事救捞等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实现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统计和查询、安全生产和应急综合分析、安全风险隐患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测预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急联动辅助决策、安全生产和应急资源管理、安全信息服务等功能。

2.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

该工程包括省际间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共享系统,出行信息服务产业化试点工程,省域、跨省域客运售票联网和电子客票系统,重点解决:

——交通出行信息的跨区域共享;

——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产业化。

开展省际间公路出行信息共享试点建设。推动出行信息服务产业化试点工作,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促进出行信息服务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新技术应用。以市场化模式在部分省域或跨省市开展公路水路客运售票联网及电子客票系统建设。积极推动统一全国特服号和广播频率的申请和推广工作。

3.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工程

该工程包括部省两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该工程采集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与运输市场经营业户、从业人员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信用信息,补充校核基础信息,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为部省两级数据中心提供数据支撑。重点解决: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的管理和服务;

——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1)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公路养护作业市场信用管理功能,实现公路建设市场的网上招投标、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的动态跟踪管理,并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

(2)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完善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网上招投标、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的动态跟踪管理,并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

(3)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按照部对道路运输运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要求,完善全国道路运输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推进道路运输IC卡电子证件的推广及电子证件换发工作,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道路运输电子证件一卡通行,建设道路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信息的交换与共享系统,实现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的动态跟踪管理。建立相关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4)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完善水路运输行政许可系统和船舶船员一卡通系统,开展水路运输管理(含港口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建设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水路运输行政执法信息交换与共享系统,实现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的动态跟踪管理。建立相关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4.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建设工程

本工程包括部省两级交通运输统计信息系统、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决策分析系统。本工程以加强对统计指标及相关业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为基础,加强对行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提高决策的前瞻性和合理性。重点解决:

——统计信息的获取;

——行业经济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决策分析。

(1)交通运输统计信息系统

重点建立基于网络化管理的统计信息系统,实现业务数据向统计信息的自动转化、统计信息网络报送、交换共享、综合分析等功能。

(2)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监测预警和决策分析系统

在统计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指标体系和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对交通建设投资预算执行、旅客运输、重点物资运输、运价波动情况、安全生产、国际进出口船舶和货物等方面的信息分析、预测和预警。

(二)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程

1.综合运输协同服务试点示范工程

开展地域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服务系统试点建设,建立多种运输方式管理和运营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平台。试点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协同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提供枢纽内外旅客出行、换乘及交通诱导信息服务,实现枢纽内的安全监测及紧急事件下的联动反应。示范开展港口多式联运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基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EDI),依托沿海和长江沿线重要港口,实现水水、公水、水铁等联运信息服务,实现多种运输方式单证信息共享和通关一体化服务。

2.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试点示范工程

试点开展不同地区、不同平台运作模式的区域交通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炼和完善相关标准和技术接口,实现不同区域间、不同企业间、不同部门间的与现代交通物流相关联公共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

3.城市客运智能化应用试点示范工程

示范开展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的建设。试点开展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

(三)业务系统深化应用

深化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全行业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的一体化和联网应用。推进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管理与服务系统、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在重要内河干线开展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和数据航道建设。建设完善海事综合业务协同管理信息系统、救助打捞管理信息系统和交通公安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加快推进我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的行业应用。

深化各业务领域的服务应用,增强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深化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平台建设,开通省级交通政务服务热线,完善各级交通政务网站建设,引导交通电子口岸、全国港口信息服务网络、航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四)信息化发展条件建设

利用高速公路通信网络资源建设连接部省的交通运输行业信息通信主干网络,综合利用多种通信技术组织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系统。

完善部省两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交通行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结合重大工程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完善部省两级数据交换平台,健全和完善行业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全面提升行业基础信息共享和服务能力。

加快制定交通信息化基础性关键标准,建立标准一致性和符合性检测平台。

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统一的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体系和部级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

三、推进策略

(一)信息化重大工程

1.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和应急处置系统

本工程各项目是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的逻辑整体,为确保各项目间互联互通,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多部门协调联动处置,各省应作为一个整体工程立项建设,到“十二五”末初步完成部及各省级系统的建设。

2.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鉴于出行信息服务工程经过“十一五”建设已有较好基础,重点选择若干经济区域组织开展跨省域、流域的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以及客运售票联网和电子客票系统试点工程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产业化工作。

3.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实现信用信息的全行业共享共用,各省应作为一个整体工程立项建设,到“十二五”末初步完成部及各省级系统的建设。

4.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能力,有效实现行业经济运行监测,为行业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各省应紧密结合行业特点,试点和推广建设交通运输统计信息系统,到“十二五”末初步完成部及各省级系统的建设,并适时启动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试点工程,到“十二五”末完成相关试点工作。

(二)重点领域的试点示范工程

根据关于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程的有关要求,充分借鉴“十一五”试点示范工程实践经验,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试点示范工程方案,根据基础条件和地区特点,比选确定试点示范项目,有序推动工程建设。

(三)业务系统深化应用

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十二五”信息化重大工程,适时启动建设。

四、工程管理

(一)前期工作管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55号令颁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部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厅规划字〔2011〕25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前期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

鉴于四个重大工程系统性强、涉及部门多,应加强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和建设管理,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统一组织本省工程的立项建设和实施工作。

结合工程建设,加强标准符合性检测,并定期开展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按照国家和部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行业信息化工程的后评估,加强项目绩效评估工作。

(三)运行维护管理

理顺信息化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安全测评和检查、运行维护监控管理等工作。积极同各级财政部门协商,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金投入。

附件:

“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框架体系

“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框架体系由系统用户层、应用展现层、应用系统层、应用支撑层、信息资源层、基础支撑层和与之相配套的标准规范、信息安全、建设运行管理三个保障体系构成。为确保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对其中具有基础性、公共性的关键内容提出了总体建设要求。

图1  “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框架体系

1.系统用户层

用户包括交通运输业务管理部门、综合决策部门、社会用户、交通运输企业。

系统用户层总体要求:

用户需求是开展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根本驱动,在项目立项准备阶段应深化需求分析,从部门职能出发,面向用户对象,分析项目在支撑部门解决社会复杂问题和突出矛盾中的关键作用,合理确定项目实际功能结构、业务量、信息量、信息处理能力等。

2.应用展现层

应用展现层是面向交通运输系统内外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窗口。包括政务网站、政务外网门户、政务内网门户、热线电话、交通广播等多种访问渠道。

政府门户网站是行业管理部门面向社会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的门户,同时也是社会对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监督的渠道之一。

政务外网门户是面向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人员的业务管理与服务应用统一入口。

政务内网门户面向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人员的内部办公管理应用统一入口。

应用展现还包括移动或固定终端等多种服务手段。

应用展现层总体要求:

(1)             政府门户网站应通过整合资源、集成应用,构建以统一技术架构、统一内部管理、统一对外服务为基础的部省两级统一的交通运输行业政府门户网站群,并实现分级管理,分级维护。

(2)             构建部省两级的政务外网门户,行业管理与服务的非涉密应用系统分别通过部省两级政务外网门户统一展现,实现单点登录及统一权限管理。

(3)             部力争申请统一特服号和统一交通广播频率,引领全国“一站式”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发展。

(4)             省级应综合使用多种服务手段,实现任何人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均可享受权限许可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服务。

3.应用系统层

应用系统层包括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决策分析系统四个信息化重大工程。在综合运输协同服务、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城市客运智能化应用三个领域开展示范试点应用,以及在公路水路管理与服务各领域的业务深化应用。

应用系统层总体要求:

(1)            部统一组织四个重大工程建设,部省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分级建设,所有部省两级系统应通过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分别通过接口与外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2)            重大工程中部省两级应用系统应分别构建在各自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上,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维护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集约化和整体性。

(3)            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和交通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动态采集系统应由各省按照部统一制定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开发部署,并满足其他重大工程的数据需要。

4.应用支撑层

应用支撑层在整个框架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处于应用系统层和信息资源层之间,为实现信息共享、应用系统功能、业务协同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是构建工程核心应用系统的基础。

应用支撑层主要包括应用中间件、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交通地理信息系统(GIS-T)等。

应用支撑层总体要求:

部省应遵循统一的技术框架,分别搭建统一应用支撑平台,新建应用系统基于平台开发运行,原有系统基于平台进行整合。

5.信息资源层

信息资源是总体框架的核心。包括基础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业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信息资源和目录信息资源五类。

(1)基础信息资源

主要指行业管理部门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均需使用到的基础性、战略性的公用信息资源。包括公路、桥梁、隧道、航道、港口、站场、营运车辆、船舶、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计划统计、科研教育、交通建设项目、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管理机构及人员等基础信息资源。

(2)主题信息资源

主题信息资源是以基础信息为基准,面向业务主题,通过抽取、转换、加载,整合相关业务信息资源,形成多维数据集,支撑综合业务应用。

(3)业务信息资源

业务信息资源是相关部门根据自身业务应用的实际需要自行建设的,是以基础信息为基准,在此基础上叠加扩展形成的。业务信息应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开放共享的原则进行建设,供本部门内部和其他部门使用,也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4)共享业务信息资源

是指在业务处理过程中与其他部门间互有共享交换需要的业务信息资源,并通过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为跨领域、跨部门的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支撑。

(5)目录信息资源

包括数据目录、服务目录和用户目录。

——数据目录提供各部门产生的数据的描述信息。数据目录以元数据为核心,能够实现资源的统一描述、发布、检索和导航,便于实现分散信息资源的定位、交换和共享。

——服务目录包括各部门所拥有的信息服务和应用系统的描述信息。通过对服务数据的管理,将可以实现服务的统一描述、注册和发现,便于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共享和业务协同。

——用户目录包括交通运输行业各类用户的基本信息,通过用户目录的统一管理和身份认证,可以实现用户的单点登录服务。

信息资源层总体要求:

(1)             遵循交通运输信息资源规划思想,依托重大工程的建设,对信息资源进行合理分类,形成一套完善的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框架体系,坚持一数一源,避免重复采集。

(2)             基础信息资源库应由相应职能部门统一建设,并在工程中建立开放共享的机制,实现对基础信息的补充校核,使其更加完备、更具时效性和权威性。

(3)             共享业务信息资源库应在完善信息共享规则、标准和机制基础上,由相关部门共同建设。

(4)             依托重大工程建设完善以元数据为核心的目录体系。

(5)             部省分别依托重大工程形成统一数据中心体系。

——省级数据中心体系由主数据中心和各业务数据分中心组成,并保持数据同步和标准统一。业务信息资源库集中存储于业务数据分中心,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业务信息资源来源于业务信息资源库,通过整合汇集,集中存储到主数据中心。

——基于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一期)工程”确定的部级数据中心总体框架,依托部级重大工程的实施,通过与省级主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共享,逐步完善形成部级数据中心体系。

(6)             各部门应依法开放信息资源,鼓励政企合作开发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促进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6.基础支撑层

基础支撑层提供了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的基本条件和基础环境,应按照集约化原则组织建设。主要包括系统软件、信息采集设备设施、通信信息网络、主机存储设备和配套设施。

基础支撑层总体要求:

(1)             信息采集设备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设备资源,并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完善布局。

(2)             为充分衔接部省两级政务外网,各地应将不同接入和互联方式的已有网络资源进行整合。有线网络覆盖难度较大地区应考虑使用无线网络,并纳入统一网络管理。

(3)             应遵循国家电子政务网络要求,交通政务外网同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交通政务外网同互联网逻辑隔离。

(4)             应优先采购安全可控、绿色节能的关键技术产品,优先采购成熟稳定的国产软硬件产品,确保采购和使用正版产品,采购情况应作为项目验收和效能评价重要内容。

7.保障体系层

保障体系层包括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化建设与运行保障体系。

——基本建立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开展标准符合性审查或测评工作。

——形成较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有关标准规范,落实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统一的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和数据容灾备份中心。

——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化建设与运行保障体系,配套形成部省两级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体系,建立信息化协调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