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重污染天气预警!这些车辆不能上路

据16日市政府新闻办消息,受不利气象因素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再度污染。为此,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从1月17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月15日12时至16日18时,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处于重度污染水平。经市预报预警组15日18时研判会商认为:1月16日至17日,我市以静弱风为主,风速1米/秒,风向不稳;受静稳、高湿、逆温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预测我市1月17日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1月18日午间起,受新一轮西北冷空气影响,本次重污染过程逐渐消退。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从1月17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公安部门按照《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加大限行车辆的管控力度;做好全市范围内国Ⅳ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的禁行工作(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加严过境重型载货汽车绕行西咸北环线疏导管控措施;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组织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工作。

要求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西安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修订稿)》内所属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建设、出土、拆迁等施工单位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易产生扬尘场所停止涉土作业,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焊接、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