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客运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多部门聚焦“末端+源头、线下+线上 ”,打出执法组合拳,实行线下路面巡查与线上平台核查同步推进,全链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近期4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案例一
对滴滴出行、365约车等多家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违法行为集中立案处置,一次性作出16件行政处罚决定。同时,相关处罚信息已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今年以来累计推送1170起处罚决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对公众开放查询。“批量处罚+信用惩戒”组合监管举措,倒逼平台强化合规管理,构建“不敢违、不能违”的长效监管机制。
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照《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依托智慧指挥调度平台开展视频巡查,在浐河地铁口C口周边发现车牌号为陕UUW***车辆存在非法营运嫌疑。交通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处置,在现场问询核查时,该车驾驶员梵某拒不配合检查,强行加速闯关逃逸,阻碍正常执法工作开展。
事发后,交通、公安立即启动联合执法应急机制,交通执法部门第一时间通报公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轨迹追踪、证据固定、布控排查工作。随后,属地派出所成功将涉案驾驶员梵某传唤到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妨碍执法、闯关逃逸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通执法部门对其涉嫌非法营运行为立案调查,依法暂扣涉案车辆并作出行政处罚,梵某现场签订不再从事非法营运保证书,并在其用于揽客接单的微信群内公开宣读,对群内潜在违法人员形成警示教育。同时,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对该微信群群主开展批评教育,现场监督解散违规揽客微信群,实现对非法营运“人、车、群”全链条同查、同治、同惩,彻底斩断非法营运利益链条。
案例三
交通、公安部门在灞桥区东城大道三十四中学周边开展联合核查,查获车牌号为陕UXX***的微型客车,该车从商洛市山阳县漫川古镇载客前往灞桥区半坡国际广场,共计搭载乘客10名,其中1名亲属免费乘车,其余9名乘客约定单人车费60元。经查,涉事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网约车运输资质,驾驶员阮某未取得任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属于典型“人车双无证”跨区域非法营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涉案车辆予以暂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近日,执法人员在雁塔区慈恩路查获陕ABM6***车辆无证营运,在西安北站南广场查获陕AB90***无证营运,接市民举报查获陕ADU5***无证营运。经查相关车辆均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平台名称:滴滴出行)多次向无证车辆违规派单,放任无营运资质车辆入网营运,未严格落实车辆资质审核、线上线下信息核验、合规报备等主体责任。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执法机关已依法分别对案件相关的滴滴出行平台、涉案车辆当事人、运力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进行行业通报曝光。
支队执法人员温馨提示:
乘客朋友出行请选择有合法营运资质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等交通工具,自觉抵制黑车、无证营运车辆、拼客宰客车辆,切勿轻信“黄牛”揽客、低价拉客等诱惑,避免自身财产安全和出行安全受到侵害。若遭遇违规违法营运、宰客、诱导消费等行为,可及时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市民热线—12345投诉举报,我们将快速核查、依法处置。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