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陕交办〔2017〕27号)和《陕西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实施办法》(陕交函〔2016〕1218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了2016年度本市市区和所辖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现将我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制村公路通畅率
西安市总面积10096.81平方公里,全市辖13个区县,建制村数2339 个,公路已通畅的建制村数2327 个。
建制村公路通畅率= 已通畅建制村数量建制村总数×100% =23272339×100%=99.49%。
该指标满分为100分,自评得分98分。
二、建制村通客车率
全市已畅通公路具备通客运车辆的建制村总数2327,通客运车辆的建制村数2239。
建制村通客车率= 通客运车辆的建制村数具备通客车道路条件的建制村总数×100% =22392327×100%=96.22%。
该指标满分为200分,自评得分184分。
三、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比率
全市城乡道路客运车辆9625辆,其中城市公交车辆7949辆,公交化营运车辆1248辆。
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比率=城市公交车辆数+公交化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数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总数×100% =7949+12489625×100%=95.55%。
该指标满分为150分,自评得分141分。
四、城乡道路客运车辆交通责任事故万车死亡率
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数9625 辆,2016年全年发生致8人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城乡道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全年发生致死亡交通责任事故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数/10000×100%=89625/10000×100%=8人/万车
该指标满分为100分,自评得分92分。
五、城乡道路客运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
1、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项目基本都能与公交站点同步设计、施工、交付使用。
该项满分为50分,自评得分40分。
2、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建成农村客运站点。2015-2016年度共有30个站点未按照计划建成。
该项满分为50分,自评得分20分。
3、全市市区、县城城区内三级以上等级客运站场与公交站点换乘距离均小于300米。
该项满分为50分,自评得分50分。
该指标满分为150分,自评得分110分。
六、城乡道路客运信息服务一体化水平
1、城乡道路客运信息通过市县交通运输局官网、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官网、西安交通发布微信平台、交通出行APP等方式,基本实现了互联网动态发布。
该项满分为30分,自评得分25分。
2、全市市区、县城城区内三级以上等级客运站场均能公布公交信息。
该项满分为30分,自评得分30分。
3、开通统一交通运输服务热线96716并运行良好。
该项满分为40分,自评得分40分。
4、全市行政区内基本实现一级客运站及部分二级客运站联网售票和网络售票。
该项满分为50分,自评得分40分。
该指标满分为150分,自评得分135分。
七、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政策一体化水平
1、全市建立了“一城一交”综合交通管理体制。
该项满分为30分,自评得分30分。
2、市县政府编制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以及公交场站规划。
该项满分为30分,自评得分30分。
3、全市未统一公交与农村客运在税费、补贴方面的政策。
该项满分为40分,自评得分0分。
4、市县政府出台了公交场站用地、补贴、票价优惠等政策。
该项满分为50分,自评得分50分。
该指标满分为150分,自评得分合计110分。
八、加分项
1、新购置城市公交车辆476辆,新开、调整公交线路27条,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比例比上年度增加约2%,该项加20分。
2、建制村通客车率比上年增加约2%,该项加20分。
3、建成西安城东综合交通枢纽,该项加20分。
该指标满分为200分,自评得分合计60分。
西安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总得分930分,自评等级为AAAAA级。
附件:市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分汇总表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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